關于調整鎳品種相關合約交易手續費的通知
發布日期:2019-10-11 13:31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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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門、各分支機構、各位投資者:
根據上期發〔2019〕291號文件通知,經公司研究決定:
當鎳期貨除1月、5月、9月、NI1910合約以外其他月合約進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,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調整為按鎳期貨1月、5月、9月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收取。
鎳品種所有上市合約均參照上述方案執行,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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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海期貨有限公司
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